与地理标志有关的几个概念辨析

浏览: 来源: 时间: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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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地理标志处


前几年有机构做过调查,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几个重要名词的知晓度到底有多高。结果专利”“商标等词不负众望,获得受访群众近90%的认知率;而同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列举的知识产权八大类之一,地理标志就比较惨淡了,仅有不到10%的认知率。类似的官方委托或者民间组织的调查有不少,发布的数据亦有所不同,但地理标志的知名度较低,却是不争的事实。对此我是感同身受的,当年刚调到地理标志处工作时,我和圈外的朋友说起来,他们的反应是工商总局还有专门管理地标建筑的部门啊,着实让人啼笑皆非。



换个角度,圈内人就算知道地理标志一词,但这些相关概念都搞明白了吗?


地理标志、产地标志、原产地名称



地理标志概念是在产地标志原产地名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产地标志原产地名称两个概念最早都是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作为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出现的。


1891年《制止商品产地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第一次明确阐述了产地标志的范围,即直接或间接地标示商品原产自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标志。进入20世纪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相关国际性法律文件和官方出版物中才正式对产地标志做了定义,即标示某产品来源于某个国家、某个地区或某个特定地方的任何表达或标记。产地标志几乎在所有商品包装上都能找到,如“made in USA”上海制造,只表明产地,与产品的特定品质、产地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等无关。


1958年在WIPO里斯本外交大会上通过的《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第一次对原产地名称做出定义,即原产地名称是指用于标示产品来源于某个国家、地区或地点,且该产品的质量和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当地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地理名称。据此理解,原产地名称的结构中应只包含地理名称,而不在地理名称之后附带产品通用名称。最典型的例子是香槟”“CHAMPAGNE”,对于消费者而言,一提到法国香槟地区,直接指向当地出产的起泡酒,而非任何其他产品,也就是说,我们无需称之为香槟起泡酒,这就是原产地名称应有的高度。


产地标志原产地名称概念先后出现并充分发展之后,根据建立一个关于产品地理来源名称或标记(包括原产地名称和其他产地标志)多边条约的需要,1994年最终通过的TRIPS协定法律文本对地理标志做了完整、明确的定义:本协定所称地理标志,是表明某商品原产于某成员境内或其境内某个地区或地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征主要取决于其地理原产地的标志。从此,地理标志成为与原产地名称和产地标志并列的一个国际法律术语。地理标志的标准结构是地理名称+产品通用名称,如胶州大白菜”“盐池滩羊”“恩施玉露”“建水紫陶


对比这三个概念,不难发现,产地标志的内涵最宽,包含了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的内涵次之,被产地标志包含,又包含了原产地名称;原产地名称的内涵是最窄的。


我国地理标志多头管理带来的概念混乱


——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


根据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修订后的商标法正式将地理标志概念写进我国法律,配套修订施行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也首次明确了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这就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两个概念的来历,内涵是通过主管部门注册行政行为的确认、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获得保护的地理标志。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直接保护的是申请人提交的、经过商标局审查并核准注册的那个标志,不规范使用标志或侵犯标志专用权的行为应当受到纠正或查处,从而间接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今年拿到最新版商标注册证的地理标志权利人应该注意到了,注册证上会标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以区别于普通(证明/集体)商标。另外,由于公文措辞简化的需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被合称为地理标志商标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由质检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提出的概念,指产自特定区域的种植、养殖产品,或者主要利用当地原料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加工的产品。顾名思义,质检部门保护的是产品本身,所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管理规范,分别由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以下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草拟并发布,省级质检部门还承担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据我的理解,质检部门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控,一是监督企业按照已制定的品质标准(可能是地市级的管理规范、省级的地方标准或国家级的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二是在销售之前抽检成品。


农产品地理标志概念源自农业部颁布施行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这个概念首先在产品性质上有限制,只包括农业的初级产品,即直接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产品。受地理标志商标制度保护的手工艺品或农业深加工品,就无法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其次从农业部门的职能出发,结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的条款内容,我们不难发现,农业部门主要在划定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最优生产地域范围,改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种植、养殖技术方法等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