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例!合肥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

浏览: 来源: 时间: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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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导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解晶华宝岛(北京)眼镜有公司起诉合肥市蜀山区某眼镜店使用“宝岛”、“宝岛眼镜”文字及图等的行为一案。
经调解被起诉人承诺停止实施侵犯起诉人权利的行为,并赔偿人民币18000元,同时申请司法确认,12月2日经过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此次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是安徽省首例,开创了合肥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新模式。

强化诉源治理,将调解关口主动前移



通过法院“诉调对接系统”,自贸区调委会做好案件对接,对符合诉前调解的案件,将电子卷宗从系统直接推送至调解平台相应的调解员名下,启动调解程序,通过平台记录整个调解过程,调解完毕后当场出具调解意见书并申请司法确认。

强化技术支撑,将智库专家匹配到调委会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市中院、公安等单位联合组建了《合肥市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库》,从科研院所等单位遴选170名各专业技术领域专家,实现优势互补,打破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壁垒。本起调解案件,从专家库中选派两名资深专家担任调解员,这是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借助“外脑”的一次尝试,通过调解员详细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实施精准调解。

优化前置程序,完善调解确认流程机制



在人民调解过程中,强化对调解无异议的部分直接予以确认制度,对调解不成的案件,由相应调解员共同完成送达地址确认、要素梳理、证据交换、诉前鉴定及争议焦点归纳等程序性事项。立案后,法院可对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部分直接予以确认,进一步缩短了审理期限,使调解成果在审判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不断增强调解权威性。



该起案件通过调解并进行司法确认方式结案,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参考模式,探索解决了知识产权维权存在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举证难等问题,有效提升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和效率。


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通过人民调解提前介入司法机关诉前调解程序和一体化联动措施,贯通了人民调解程序与司法确认程序,提升了矛盾纠纷的化解效率和效果,促进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推动了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



加强合肥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调解能力。一方面要求人民调解组织严格按照诉讼程序标准开展调解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全程指导等方式,及时预防和纠正调解过程中不合法、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的发生,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优化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



知识产权纠纷调解





本起案件调解成功,并进行司法确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建立起了衔接紧密、各方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优化了社会治理结构,在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转自:合肥市市场监管局 合肥市场监管
此次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是安徽省首例,开创了合肥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新模式。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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