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市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兑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党办〔2019〕11号)、《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马发〔2018〕5号)、《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专利资助办法(暂行)的通知》(马政办秘〔2016〕92号)和《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政策意见的通知》(马政秘〔2020〕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支持企业创新创优,最大限度支持疫情防控,扶持企业发展,现就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兑现政策内容
1.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党办〔2019〕11号)
兑现政策条款: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实施保护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每个奖励10万元;对获得国家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1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奖励企业经营管理团队。
2、《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若干政策》(马发〔2018〕5号)
兑现政策条款: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并按期归还的,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补助20万元,对开展专利质押的担保机构,担保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担保机构20万元奖励。此政策与省政策不重复兑现。
3.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专利资助办法(暂行)的通知》(马政办秘〔2016〕92号)
兑现政策条款:
(一)本市专利权人获得中国发明专利授权的(需电子申请),职务发明一次性资助1万元/件,非职务发明一次性资助0.5万元/件;获得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一次性资助2万元/件(不超过两个国家或地区)。本市专利权人发明专利授权后自申请日起超过7年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一次性资助0.5万元/件。
(二)本市代理机构当年代理本市申请超800件且发明专利授权量超100件的(无涉及非正常申请行为的),资助10万元。本市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级考核或标准认证的,资助5万元/家。
(三)本市专利权人国内维权、涉外维权,市或县(区、开发园区)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支持,分别不超过2万元/件、10万元/件。举报专利违法行为被查实的,按《马鞍山市专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和标准予以奖励。
(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验收通过的,一次性分别资助30万元/家和20万元/家。省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验收通过的,一次性分别资助20万元/家和10万元/家。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和优秀奖,一次性分别资助50万元/项和30万元/项。获得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一次性分别资助30万元/项和10万元/项。
(五)对取得专利代理人资质,并在本市服务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内服务两年以上的,一次性资助5000元/人;获得国家认可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内审员资格、专利工程师高级以上职称的,一次性资助2000元/人。
二、兑现流程及要求
1、规范申报流程。各申报单位要对照相关政策文件和本通知要求,如实备齐申报资料,及时向县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发明专利授权资助(除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和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超过7年以上奖励采取网上申报,其他项目为纸质材料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企业复产复工实际情况,时间如有变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自然顺延)。
2、网上申报系统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站(网址链接:http://mas.ahzwfw.gov.cn/ )进行注册后,进入“特色服务”栏目,“知识产权专区”,该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20日。
3、县区(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信用审查、汇总上报,网上申报初审等工作,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后,将申报资料(所有申报资料一式五份,申报单位、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和财政局各留存一份,报送两份(原件盖章)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审查结果分类汇总表(附件8),纸质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在申报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科。
4、联系人:王汝明 2407696;赵阳 3550205; QQ:1837332098
网上申报技术问题联系人:史晶荟 8221039。
三、申报对象及材料
序号 | 申报项目名称 | 申报对象 | 申报材料 |
1 |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 | 2019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实施保护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本市申报单位。 | 1、申请表 |
2 | 驰名商标奖励 | 2019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的本市驰名商标所有权人 | 1、申请表 |
3 | 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奖励 | 2019年度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成功的本市地理标志商标和集体商标所有权人 | 1、申请表 |
4 | 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补助 | 以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并于2019年度按期归还的、贷款额度500万元以下(不含)的我市企业。 | 1. 申请表。 |
5 | 专利权质押担保机构补助 | 开展专利权质押担保(2019年度还本付息),担保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我市担保机构。 | 1. 申请表。 |
6 | 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 ||
职务发明(网上申报) | 1. 本市党政机关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服务机构等。 | 详见申报系统(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站(网址链接:http://mas.ahzwfw.gov.cn/ )进行注册后,进入“特色服务”栏目,“知识产权专区”进行申报)。网上填报方法参见专区内的填报指南视频。 申报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 |
非职务发明(网上申报) | |||
国(境)外发明 | 1. 本市党政机关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服务机构等。 | ①申请表; | |
7 | 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超过7年以上奖励 (网上申报) | 发明专利授权后自申请日起超过7年仍处于有效状态的本市专利权人(申请日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且没有申报兑现过该项政策的专利,不包含外地转入我市的专利)。 | 详见申报系统(请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站(网址链接:http://mas.ahzwfw.gov.cn/ )进行注册后,进入“特色服务”栏目,“知识产权专区”进行申报)。网上填报方法参见专区内的填报指南视频。 |
8 | 专利代理机构奖励 | 当年代理本市申请超800件且发明专利授权量超100件(无涉及非正常申请行为)的本市代理机构(企业注册地址为我市且在我市纳税)。 | ①申请表(盖章); |
9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级考核或标准认证奖励 | 2019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级考核或第三方标准认证的我市企业。 | ①申请表(盖章); |
10 | 本市专利权人国内维权、涉外维权补助 | 2019年开展国内维权、涉外维权的本市专利权人(专利授权地址为我市)。 | ①申请表(盖章); |
11 | 举报专利违法行为奖励 | 向市知识产权局举报专利违法行为被查实,并对案件查处起到重要作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①申请表; |
12 | 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 | ||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2019年验收通过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 ①申请表(盖章); | |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
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
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
13 | 专利奖奖励 | ||
国家专利金奖 | 2019年获国家、省级专利奖的我市专利权人。
| ①申请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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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优秀奖 | |||
省专利金奖 | |||
省专利优秀奖 | |||
14 | 专利人才奖励 | ||
专利代理人 | 本市2017年度取得专利代理人资质,并在本市服务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内服务两年以上的个人。 | ①申请表(盖章); | |
国家标准内审员资格、专利工程师高级职称 | 2019年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内审员资格、专利工程师高级职称的我市个人 | ①申请表(盖章); |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