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盐业“安盐”商标无效宣告争议案件获得成功

浏览: 来源: 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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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承担着盐业市场监管,食盐供应职责。其中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食盐加碘实施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盐业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组织开展全省食盐专营和盐业市场管理工作。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安徽省盐业总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变更而来,系省属大型国有企业,下辖市级公司16家,县级公司60家。另外,拥有房产开发、钢材贸易、小额贷款、典当、金融信息服务、酒店管理、汽车销售、环保科技等直属(控股)公司10家。



事件概要

       安徽省盐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现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张红菊 申请注册了第15024201号“安盐”商标,且注册申请的商品类别和具体商品“食盐”与该公司主营业务相同,于是该公司商标负责人来到我所商讨解决办法。我所建议对其商标提无效宣告申请的同时提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



委托事项

       安徽盐业接受我所建议,委托我所对“安盐”商标进行无效宣告申请的同时提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



我们解决方案

       我所认为,“安盐”商标是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模仿安徽盐业公司在先注册的“安徽盐业”、 “微盐”商标,且国家规定食盐实行定点生产,也就是安徽盐业公司才拥有安徽境内食盐的生产经营权。“安盐”商标与“安徽盐业”、 “微盐”商标在文字构成、指代事物等方面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同时了解到“安盐”商标自申请注册以来没有使用过,因此建议安徽盐业公司对“安盐”商标进行无效宣告申请的同时提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



事情得到完满解决

       2019年6月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安盐"注册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与食盐相关联的商品项目被予以宣告无效。2019年7月收到"安盐"注册商标被予以撤销的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的决定书,至此,“安盐”商标被成功撤销。